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桂人社发〔2016〕44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36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对照条件审核,拟推荐林基明同志为我校2017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9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送达学校人事处。教职工如实反映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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