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桂编发〔202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桂人发〔2009〕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梧州学院2025年管理岗、专业技术岗聘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拟开展我校管理岗、专业技术岗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编(全额事业编制、教职人员控制数)的主管岗人员以及已获职称未聘相应岗位的人员。
二、岗位聘用条件
岗位的聘用条件包括基本聘任条件、岗位聘任条件。被聘用人员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聘任条件、岗位聘任条件。
(一)基本聘任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2年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6.参加聘任上岗人员应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档次(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确定档次的,下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可参加竞聘上岗);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年内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二)岗位聘任条件
本次岗位聘任仅限管理七、八级岗位,以及专业技术四、七、十级岗位,暂不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的层级内等级晋升工作。各类各级岗位聘用的具体聘任条件主要根据岗位性质及要求确定。
1.管理岗位聘任条件:
管理七、八级岗位由人事处根据学校任命文件予以聘任。人事处按自治区人社厅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任手续,具体条件见《梧州学院管理岗位聘用任职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
通过考试取得具备与职称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人员,在参加岗位聘任时,应达到相应系列同层级职称评审的工作年限要求,同时参照主系列同层级职称评审的能力水平、业绩成果、工作年限、学校需求等因素,做到人岗相适。
聘任时,应综合考虑学术资历、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等因素,体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和贡献,具体条件见《梧州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任职条件》(简称《专技聘用条件》)。
特别说明: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相关工作要求,将《专技聘用条件》中的“必备条件”部分“原则上不能少于2年”,调整为“原则上不能少于3年”,且增加“辅导员课时量以学校规定教学课时量的一半计算”。
3.各类岗位人员聘用上岗后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岗,确因工作需要转岗的,应符合拟转岗位聘任条件,并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岗。
三、本次岗位聘任计划职数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和上级部门规定,综合考虑学校学科专业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本次岗位聘任计划职数如下:
(一)管理岗位聘任计划职数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计划职数
专业技术岗位 | 专技四级 | 专技七级 | 专技十级 |
计划职数 | 11 | 20 | 40 |
四、岗位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者向本部门、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提出应聘申请,对照聘任条件填写岗位聘任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专任教师岗位聘任按学科归属的学院提交材料。
完成时间:2025年11月27日。
2.二级单位审核。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核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聘用资格和聘任条件进行审核,提出本单位拟聘用岗位等级,并将结果报送到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5年12月1日。
3.学校复核。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二级单位提出的应聘人员拟聘用岗位等级和聘任资格进行复核,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完成时间:2025年12月8日。
4.确定拟聘人员。将应聘人员的拟聘用岗位等级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和岗位等级。
完成时间:2025年12月12日。
5.聘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完成时间:2025年12月19日。
6.结果上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公示无异议的聘用结果报学校审定,通过后呈报上级部门审批。
完成时间:2025年12月24日。
五、聘任上岗
根据岗位性质、数量等实际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可按就高原则开展岗位聘任工作。聘任人员的工作岗位要符合岗位要求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学校的发展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具体聘任方式如下:
(一)管理岗位:按就高原则可根据任职文件聘任,也可聘任在学校自主评审的职称系列,主要包括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学校审议推荐评审的职称系列,主要包括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编辑出版系列、会计审计系列、卫生技术系列、艺术系列等。
(二)专任教师岗位:按就高原则可聘任学校自主评审的职称系列,主要包括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也可聘任学校审议推荐评审的职称系列,主要包括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编辑出版系列、会计审计系列、卫生技术系列、艺术系列等。
非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参加岗位聘任的,课时量需达到聘任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对应职称的课时量标准。
(三)辅助专技岗位:按就高原则可聘任学校自主评审的职称系列,主要包括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也可聘任学校审议推荐评审的职称系列,主要包括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编辑出版系列、会计审计系列、卫生技术系列、艺术系列等。
六、材料要求
(一)聘任上报文(一式一份)
(二)岗位聘任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岗位聘任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
(四)岗位聘用变动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
(五)岗位聘用材料(PDF),材料装订成册由二级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统一压缩打包报送到:5822100@163.com
七、纪律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专业技术人员关注度大、敏感度高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职责。
(二)严格程序,规范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按照程序申报,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三)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人员和单位,要追究责任。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事管理办公室(明理楼M912室) 覃小芳 5822100
特别说明:现为预通知,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做好前期工作。如有调整,请以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1.梧州学院管理岗位聘用任职条件
2.梧州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任职条件
3.梧州学院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
4.梧州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请表
5.梧州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资格审核表
6.梧州学院岗位聘用变动人员花名册
7.梧州学院岗位聘用材料(供参考)
人事处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