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试行)》(桂人社规〔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拟聘用张鹏飞同志为我校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及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及等级 | 备注 |
张鹏飞 | 男 | 1983年3月 | 河南理工大学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 | 研究生 工程硕士 | 工程师 2018年12月 | 广西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处级) | 2022年9月 | 梧州学院 | 管理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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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公示期内向梧州学院人事处或纪委办(监察室)反映。地址:广西梧州市万秀区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人事处或纪委办(监察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人事处联系电话:0774-5822100,纪委办(监察室)联系电话:0774-5831713。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梧州学院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