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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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3-22

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学校定于2017年3月开展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具体时间安排和年度考核办法(详见附件)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开展工作。

一、个人总结。请教职员工在3月22日至3月26日期间,按书面总结格式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撰写个人2016年年度工作总结(详见考核办法附件一),并在2017年3月27日前将个人2016年年度工作总结(详见考核办法附件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含工勤)考核登记表》(详见考核办法附件二)交所属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二、民主评议。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在3月29日前依据考核标准,在审核个人工作总结或个人述职的基础上,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综合评价。

三、提交考核结果。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填写《梧州学院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表》(详见考核办法附件三)按表格要求盖章签字后在4月6日前交到人事处梁誉处。

四、确定考核等次。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4月中旬确定考核等次。

五、公示结果。在4月17日至21日公示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无异议的,须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含工勤)考核登记表》(详见考核办法附件二)中签名,由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收集后统一在4月26日前交到人事处。

联系人:黄嘉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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